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