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交接新兵采取兵役机关送兵、新兵自行报到以及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等方式进行,具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补兵部队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