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