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有效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