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