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有关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