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目标情况,共同制定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调控方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