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办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