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应当载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和通过、批准、施行的日期。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