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