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