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科协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科学技术团体在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科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项基金。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