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解释第五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进行立法解释。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出解释:(一)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出现新的情况,条文的部分内容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法规解释与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