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州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州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州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在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