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自治州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做好全州干部人才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人才培养、引进、合作交流、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和专业化人才,为自治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自治州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工作人员时,依照国家规定,对自治州户籍人员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报考条件。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