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中,土家族、苗族和其他民族代表的名额,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土家族和苗族公民所占比例应与其人口在全州人口中的比例相适应。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中,应当有土家族、苗族的公民。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