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永续发展。

自治机关支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