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组织行业专家、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全覆盖监测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全面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传授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

自治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工作。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