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