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等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