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五当召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移动或者破坏保护标志和界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