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