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区统筹规划数字经济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核心区,重点发展一批基础良好优势鲜明的特色示范点,部署实施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加强数据应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对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人才评价机制,推动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