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台州市人民政府、黄岩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突发性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