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执法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