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防雷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检测防雷装置或者检测错误造成事故的,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