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五章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编制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的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发、推广效益显著的气候资源利用项目,建立和健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咨询工作体系。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