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公共媒体应当刊播公益广告,倡导文明理念,宣传文明行为,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舆论氛围。

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媒介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加强文明行为宣传。

鼓励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楼宇电视、显示屏、宣传栏等,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引导。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