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必要的材料。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