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辅警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规范管理、权责明晰、严格监督、合理保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