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