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协作,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产业有序转移等协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规划、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等领域合作,构建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