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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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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五章 开放合作和社会环境

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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