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指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民族或者一定地域为单位,长期开展并具有一定历史传统和民族、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