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积极进行教育改革,办好各级各类学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自治县自治机关重视托幼事业的发展,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形式举办托儿所、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