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用于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建设事业的财政拨款,要有适当的比例。

自治县自治机关保障教育经费支出,教育经费增长的比例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

自治县根据当年财力情况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保障民族教育持续发展。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