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逐步完善监督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发展具有边疆特点、民族风格和区域特色的旅游业。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