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应当遵循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原则,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治县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保护自治县的土地、森林、水域、草原、湿地、矿藏等自然资源。自治县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