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是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朝鲜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县享受县级市待遇。

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包括:长白镇、马鹿沟镇、金华乡、十四道沟镇、十二道沟镇、八道沟镇、新房子镇、宝泉山镇。

自治县总面积2503.93平方公里。

自治县自治机关设在长白镇。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