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乡村建设,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空间。

未预留燃气设施用地、空间的老旧小区,需要安装燃气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