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