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记录仪,有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在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建筑垃圾,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建筑施工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使用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专用运输车辆。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