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和前期物业第十七条有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就物业服务管理事项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