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25日包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1993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修改的《包头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