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条有效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家庭成员不得限制或者剥夺。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