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和调整第六十一条有效修改苏木乡、嘎查村庄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