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权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