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