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博物馆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博物馆展陈内容和讲解内容进行审核,建立反映公众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考核评价制度。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