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盘活博物馆资源,支持和指导博物馆提升,申请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等级评估;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博物馆申报国家级旅游景区,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